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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须知

根据2002年8月29日卫办医发〔2002〕80号“关于下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对脐带血的供者和采集、脐带血供者筛选、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进行了规范,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内容。

一、脐带血捐献标准

二、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要求 1 开展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应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妇产医院或综合医院。 2 脐带血库应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脐带血采集的医疗机构签订采供协议。 3 具有洁净的产房,必须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脐带血采集。 4 必须有指定的区域保存采集过程所需要的试剂和设备。 5必须有对母亲和婴儿的急救措施。

三、脐带血捐献的意义: 有利于公共库造血干细胞资源的不断充盈,有利于解决社会患者等待配型的困境; 是捐献者利他精神和对社会奉献爱心的体现; 成功捐献者(满足捐献筛查标准和检测合格),获得由浙江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颁发的《捐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凭此证书,捐献者本人(即母亲)或其子女日后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可终生享受优先配型权。 同时,因为造血干细胞具有细胞分子表面抗原的个体特异性(类似个人识别标记),因此,使用个人的造血干细胞和使用非血缘(即他人)的造血干细胞具有极大的不同,捐献者也有必要知情如下:

1.日后使用非血缘造血干细胞,必须配型,配型几率行业共识为20万分之一;

2.配型将面临:可能配型不成功,失去救助的机会;

3.配型需要时日,期间病情可能会恶化;

4.非血缘移植会有不同程度的排斥反应(因为不是自己的细胞),面临痛苦且有可能加重病体的负担;

以上特此告知,在此感谢您的公益慈善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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